[释义] 因为爱一个人而连带爱他屋上的乌鸦。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地关心到与他有关的人或物。
[出处] 《尚书大传·大战》:“爱人者,兼其屋上之乌。”
[正音] [ài wū jí wū]
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个穷奢极欲、残暴无道的昏君。西伯侯姬昌,即后来的周文王,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,想了很多办法才得以出狱。当时,周的都城在岐山(今陕西省岐山县),周文王回到岐山后,下决心要推翻商朝的统治。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(即姜太公)为军师,积极练兵备战,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,势力逐渐强大起来。接着,又将都城东迁至丰邑(今陕西省户县附近),准备向东进军。可是,迁都不久周文王逝世了。
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位,即周武王。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。武王正式宣布出兵伐纣。大军在孟津(今河南孟县之南的一个黄河渡口)渡过黄河,向东北挺进,直逼商朝的朝歌(今河南淇县东北)。因为商纣王已失尽人心,军队也多不愿为他送命,于是逃的逃、降的降,起义的起义,朝歌很快就被攻 克。纣王自杀,商朝就此灭亡。以后的八百年,便成了周的天下,称为周朝。
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,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、官宦将士,能不能使局面稳定下来,武王心里还没有谱,因此有些担忧。为此,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议,问道:“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?”太公答道:“我听说,如果喜爱那个人,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;如果憎恨那个人,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。全部杀尽敌对分子,让他们一个也不留,您看怎样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