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则天:请君入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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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释义] 瓮:一种陶制的盛器。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。

[出处] 《新唐书·周兴传》:“初;兴未知被告;方对俊臣食。俊臣曰:‘囚多不服;奈何?’兴曰:‘易耳;内之大瓮;炽炭周之;何事不承。’俊臣曰:‘善。’命取大瓮且炽火。徐谓兴曰:‘有诏按君;请尝之。’兴骇然汗;叩首服罪。”

[正音] [qǐng jūng rù wèng]

请君入瓮的故事发生在唐朝时期。唐朝时期一个官员利用请君入瓮的方法逼供了不少犯人,后来经上头查实这名官员滥用刑法,就派朝廷命官安防此举,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这就是请君入瓮的故事。欲知细节请看下文!

唐朝武则天为女皇帝时,任用来俊臣等一批酷吏,专办谋反案件。他们造了许多刑具,使被告忍受不住酷刑,只得招认。

有时来俊臣使用“饿刑”,一连几天不给犯人吃一点东西。犯人饿得发慌,把衣服、棉絮扯碎了咽下去,但到最后,还是不得不招供。

来俊臣还叫人做了十种重枷,名称就十分吓人,如“喘不得”、“失魂胆”等等;审讯时,将十种重枷摆在犯人面前,犯人见了魂飞魄散,往往还未动刑就屈招了。

来俊臣搞刑讯逼供得到武则天的重赏,有些官吏见了眼红,也就竞相效法,出现了一大批如丘神勋、周兴这样的酷吏和告密者,以致许多大臣上朝时都与家中人告另说:“不知道此一去还能不能再见面。”

天授二年(公元691年),武则天发现丘神勋企图谋反,下令将他处死。有人告粗、说周兴和丘神勋通谋造反,武则天就叫来俊臣去审问周兴。

来俊臣叫人请周兴来吃酒,周兴不知圈套,欣然赴席。酒吃到一半,来俊臣何周兴:“我这里有些犯人,用尽了刑,还不招认,不知周兄有什么办法?”

周兴不假思索地回答:“那很容易!只需取一只大瓮,四面烧起炭火,叫犯人站立瓮中,还有什么不招认的?”

来俊臣听了,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只大瓮,四面烧起了炭火。周兴自己曾用这办法多次逼供犯人,知道没人熬得住錄的痛苦。

周兴酒兴正浓,来俊臣却站起来对他说:“皇上有令,叫我审讯周兄谋反的事,请君入瓮吧!”

听了这话,周兴大吃一惊,先是瞠目结舌,继而面如土色,连忙跪倒在地,磕头认罪。

周兴认了罪,武则天念他过去帮自己逼供犯人有功,没有下令处死,只判了流放罪;在流放途中,周兴被仇人刺杀。

来俊臣害死人命无数,弄得天怒人怨,后来他竟搞到武则天亲族头上,终于被武则天处决。死后,仇家争着割他的肉,掏他的心,顷刻间把他踏成了肉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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